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的规定,遵循公正、公平、便民的原则,编制《平和县环保局环境信息公开指南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为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。本《指南》及时更新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“平和环保”网站上查阅本《指南》(网址是:http://www.hbj.pinghe.gov.cn)。环境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。 一、主动公开 (一)公开范围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(试行)》,我县环境信息公开范围包括:我局环境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。我局环境信息,是指我局在履行环保职责中制作或者获取的,以一定形式记录、保存的信息。企业环境信息,是指企业以一定形式记录、保存的,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环境影响和企业环境行为有关的信息。环境信息公开内容具体如下: